1、 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条码的管理工作。条码管理人员应参加"分中心"定期组织的条码培训,获得条码管理员资格证书。
2、 凡申请使用条码的企业必须到有条码印刷资格证书的印刷厂印制条码。条码使用企业应查验印刷企业是否具备条码印刷资格,并将其条码印刷资格证书复印两份,一份与印刷合同一起备案,一份报省局条码中心。
3、 条码注册使用企业在接收印刷企业的条码印刷品时,一定要其提供省条码质检站出具的条码合格证明,否则,不予接收,更不能投放市场。 4、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应到所在地的技术监督局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