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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知识产权申办通道 > 专利事务 > 如何办理专利PCT国际申请?

如何办理专利PCT国际申请?


  PCT申请人


  1.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2.对不同的指定国可有不同的申请人(细则R4.5(d))

  3.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PCT成员国

  PCT申请在哪儿提出

  PCT申请多数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国家局提出。哈拉雷协议、欧亚专利公约或者欧洲专利公约的成员国的国民或居民一般也可以选择向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专利局、欧亚专利局或欧洲专利局分别提出国际申请。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国民或居民只能向作为他们受理局的WIPO国际局提出国际申请。此外,所有PCT成员国的国民和居民也可以选择国际局作为受理局。

  国际申请的效力

  国际申请可以产生国际申请日, 申请人可以在其申请中指定某些(甚至所有)PCT成员国,国际申请在每个指定国内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的国家申请的效力。对某些地区专利条约成员的PCT成员国还可产生地区专利申请的效力。由哈拉雷协议,欧亚专利公约,以及欧洲专利公约建立起来的地区专利体系的成员国可能会"关闭获得国家专利保护的途径",即指定该成员国的国际申请可自动被作为地区(ARIPO、欧亚或欧洲)专利申请处理, 并由各自的地区专利局处理。

  国际申请的标准化

  PCT规定了国际申请的某些标准,按这些标准准备的国际申请才会被所有的PCT成员国受理,就申请的形式和内容不会因为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要求(以及产生的费用)而需要相应的修改。PCT规定不允许各个国家对国际申请的形式或内容提出与PCT不同的或额外的要求。

  确定国际申请日的最低要求(条约A11(1))

  1.申请人根据其国籍或居所有资格向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只接受中国的国民或居民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申请中有多个申请人时,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中国,就认为已满足要求。

  2.国际申请是用规定的语言撰写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两种语言:中文、英文。

  3.国际申请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1) 说明是作为国际申请提出的

  只要申请人使用国际局统一制定的请求书PCT/RO/101表,该表上会有这样一段话,“下列签字人请求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处理本国际申请” ,那么该项要求就得到满足。

  (2) 至少指定一个缔约国

  (3) 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4) 说明书

  (5) 权利要求书

    确定国际申请日非必须、可以随后办理的事项

  1.费用

  2.申请人的签字

  3.发明名称

  4.摘要

  5.附图,无论是正式图或非正式图


PCT 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在国外保护你的发明:
《专利合作条约》(PCT)常见问题解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012 年 4 月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
 

导 言
以下是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答。关于进一步信息和联系办法,参见第 30 问。 
1)  我有一项发明,如何在多个国家对其进行保护?
你有多种选择。举例而言:
(a)  你可以同时向希望使发明在其获得保护的所有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对有些国家,可以申请地区专利);
(b)  你可以向某个《巴黎公约》成员国(《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之一)提交专利申请,然后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分别向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专利申请,从而在这些国家享有首次申请的申请日;
(c)  你可以提交一份 PCT 申请,这比(a)和(b)选项都更加简单、便捷、经济。
2)  什么是《专利合作条约》(PCT)?
PCT 是一部在 140 多个《巴黎公约》成员国之间缔结的、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国际条约。通过 PCT,申请人可以通过仅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而不是提交多个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专利申请,同时请求在为数众多的国家中的每一个国家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专利权的授予仍由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负责,此称为 “国家阶段”。
简言之,PCT 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步骤:
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 PCT 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
国际公布: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 18 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补充国际检索(可选):由愿意提供补充检索且未参与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执
行,查找进行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国际初步审查(可选): 经申请人要求,国际公布后(通常是在对原申请做出修改的情况下),由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附加的专利性分析。
国家阶段:PCT 程序完成之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
提交申请
3)  国际专利申请有何效力?
一般而言,国际专利申请只要符合获得国际申请日的最低要求 (参见 PCT 条约第 11

条), 即在 PCT 所有缔约国中具有与国家专利申请(和部分地区专利申请)同等的效力。

1国际专利申请的撰写必须符合《条约》和《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若干形式要求,这些形式要求已成为国际标准,对 PCT 所有缔约国均有效。只要符合这些要求,随后

就不需要根据各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形式要求作出调整(也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
4)  谁有权提交 PCT 国际专利申请? 
凡属于 PCT 缔约国之一的国民或居民,均有权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如果国际申请中有多个申请人,只要有一名申请人满足这一要求即可。
5)  国际专利申请可向何处提交?
在大多数情况下,国际专利申请可向本国专利局提交,如国内法中关于国家安全的规定允许,也可直接向 WIPO 提交。这两种情况下的主管局都行使 PCT“受理局”的职
责。凡属于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哈拉雷议定书》、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班吉协定》、《欧亚专利公约》或《欧洲专利公约》成员国之一的国民或居民的申请人,只
要相应的国内法允许,亦可选择向各自的地区专利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6)  PCT 申请能以电子方式提交吗?
只要受理局接受以电子方式提交的 PCT 申请,即可向其提交电子形式的申请。WIPO PCT 受理局及特定国家局和地区局可受理完全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申请。WIPO 开发的电
子申请软件 PCT-SAFE(“安全电子申请”)可从 PCT 网站下载或通过索取光盘免费获得。该软件可帮助 PCT 申请人完成电子形式的国际申请,并通过安全在线传输或以磁
盘、CD-R 及 DVD-R 形式提交申请。在输入有关申请的数据时,PCT-SAFE 软件会对所输入数据予以核对,并提请申请人注意填写不正确或前后不一致之处。申请文件正文和
附图还可以使用以 XML (可扩展标记语言) 及其他电子格式(例如 PDF 或 TIFF 格式)作为附件提交(具体能使用哪些文件格式,取决于所选择的受理局)。以电子方
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有权享受一定的 PCT 费用减免—使用 XML 格式提交申请可享受最大的费用减免幅度。关于 PCT 电子申请的更多详情,可查阅:www.wipo.int/pctsafe/zh/。
                                                     
1  PCT 缔约国名单可在 WIPO 网站上查阅:http://www.wipo.int/pct/zh/pct_contracting_states.html。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
7)  提交和处理 PCT 国际申请需要多少费用? 
PCT 申请人提交国际申请时通常须缴纳三种费用:国际申请费,1,330 瑞士法郎2
(视当时所适用的汇率,约相当于 1,450 美元2); 检索费,取决于所选国际检索单位,约为 410 美元至 2,400 美元2
不等; 以及传送费,数额较小,依各受理局会有所不同。
由于国际专利申请对所有 PCT 缔约国均有效,因此在申请程序的这一阶段,申请人无需支付单独向所有这些国家提出申请时应当支付的费用,而只需缴纳向 PCT 受理局提
交国际专利申请的一组费用。这些费用涵盖国际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和公布,而且可以使用受理局接受的货币或货币之一支付。关于 PCT 费用的更多信息,请咨询各受
理局,或查阅《PCT 费率表》(PCT Fee Tables)www.wipo.int/pct/en/fees.pdf、《PCT 申请人指南》和《PCT 通讯》(参见第 30 问)。
进入国家阶段之后所需缴纳的费用占授权前成本的主要部分。这可能包括申请的翻译费、国家(或地区)局的申请费以及聘用当地专利代理人或律师的费用。在某些专利
局,对国际专利申请收取的国家申请费要低于对直接本国申请的收费。还需记住的是,对于所有已授权的专利,无论是否通过 PCT 获得,都需要向各个国家缴纳维持费
以维持专利权有效。
8)  PCT 费用有任何减免吗?
申请人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根据申请类型以及申请所使用的格式,均可享受 PCT 费用的减免(参见第 6 问)。此外,申请人如果是自然人,并且是人均国民收入低于
3000 美元的国家或者为安提瓜和巴布达、巴林、巴巴多斯、利比亚、阿曼、塞舌尔、新加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国民和居民,有权享受包括国际申
请费在内的若干费用 90%的减免。如果申请人是联合国确定的最不发达国家的国民和居民,则不论其是否为自然人,同样可享受 90%的费用减免。如果有多个申请人,则每一
个申请人都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如要了解哪些 PCT 缔约国的国民和居民有资格享受此费用减免及其他详情,请参考:对某些 PCT 费用适用 90%减免的情形(Applicability 
of 90% Reduction in Certain PCT Fees)(www.wipo.int/pct/en/fees/fee_reduction.pdf)
9)  PCT 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在多数情况下,申请人最多可于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时算起 18 个月(或于申请人提出优先权要求的首次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算起 30 个月─参见第 10 问)之后,才开始启动每
一个具体专利局的国家阶段程序。这意味着,申请人通常要比不使用 PCT 至少多 18 个月时间来满足国家要求(参见第 27 问)。 
申请人可利用多出的时间评估有多大机会能在计划寻求专利保护的国家获得专利权以及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利用,并评估发明的技术价值以及在这些国家继续寻求保护的必
要性。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申请人不需要等到专利申请的最早申请日(“优先权日”)算起 30 个月到期时,才进入国家阶段—申请人随时可以请求提早进入国家阶段(参见
PCT 条约第 23 条第(2)款和第 40 条第(2)款)。
                                                     
2  2012 年 3 月 1 日的适用金额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
 
在国家阶段,由各国家专利局负责根据其国家或地区专利法律、细则和实践,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授予专利权。各专利局进行专利审查和授权所
需的时间各不相同。  
10)  可以对在先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吗?
通常,希望在一个以上的国家对自己的发明加以保护的专利申请人首先向其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提交国家或地区专利申请,然后在该首次申请的申请日算起 12 个月(《保护
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规定的期限)之内,提交 PCT 国际申请。从而,在国际专利申请中,申请人可根据《巴黎公约》(及一定程度上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就同样的
发明要求一个或多个在先申请(不论其为国家申请、地区申请还是国际申请)的优先权,该优先权自上述申请最早申请日起可长达 12 个月。如果未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
权,那么在 PCT 程序中,将以该国际申请的国际申请日作为优先权日。在 PCT 程序中,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增加和更正优先权要求。
11)  国际专利申请可以使用哪些语言提交?
一般而言,国际专利申请可以使用受理局接受的任何一种语言提交。如果提交申请所使用的语言不是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所接受的语言,申请人将需要为国际检
索目的提供申请的译文。然而,各受理局都必须接受至少一种既是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所接受语言(参见第 12 问)同时也是“公布语言”(即,用于公布国际专
利申请的语言(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韩文、葡萄牙文、俄文和西班牙文)的语言所提交的申请。因此,申请人至少总是可以选择以上一种语言提
交国际专利申请,而不需要为 PCT 国际检索或公布的目的提交译文。  
国际检索
12)  谁负责对 PCT 申请进行国际检索?
PCT 缔约国指定为国际检索单位(ISAs)的有: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加拿大、中国、埃及3、芬兰、印度3、以色列3
、日本、韩国、俄罗斯、西班牙、瑞典、美国的国家局,以及欧洲专利局和北欧专利局这两个地区局。各国国民或居民可以使用具体哪一个国际检索单位,取决于受理国际申请的受理局。一些受理局规定了一个以上的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考虑语言、费用等因素选择其任何一个。
                                                     
3  这些专利局已获指定,但尚未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开始运作。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


13)  什么是 PCT 国际检索?
PCT 国际检索是对使用专利申请最常用语言(即: 中文、英文、德文和日文,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法文、韩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公开的相关专利文献及其他技术文献进
行的高质量检索。之所以能保证检索质量高,是由于 PCT 对需要检索的文献规定了具体标准(参见 PCT 细则第 34 条),而且所有国际检索单位都是经验丰富的专利局,既
有合格的审查员,又使用统一的检索方法。国际检索是根据《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指南》(参见www.wipo.int/pct/en/texts/gdlines.html)进行的,其结果是出具一份
国际检索报告以及一份关于发明的专利性问题的书面意见。
14)  什么是国际检索报告?(ISR)
国际检索报告主要由一系列可能影响国际申请所公开发明的专利性的已公开专利文献和技术刊物文章构成。该报告还指出所列文献与新颖性和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等
重要专利性问题的相关程度。国际检索单位在出具国际检索报告的同时,还制作一份关于专利性的书面意见,对发明的专利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参见第 17 问)。国际
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将由国际检索单位在国际专利申请提交之后的第四个月或第五个月之前提供给申请人。 
15)  国际检索报告有何价值?
国际检索报告有助于申请人了解在 PCT 缔约国获得专利的可能性。如果国际检索报告对申请人有利,即所列文献看起来不影响专利授权,那么将有助于申请人在希望获得
保护的国家继续申请程序。如果检索报告对申请人不利(例如所列文献影响发明的新颖性和/或创造性),那么申请人将有机会对国际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加以修改(以使
发明更好地区别于所引用文献)并使其公布,或者在国际公布之前撤回申请。高质量的国际检索可以保证据其授予的专利权不易被推翻,从而对申请人的投资决定提供了
有益支持。
16)  是否所有的国际申请都需要进行国际检索?
原则上说,所有的国际申请都需要进行国际检索。但在一些情况下,国际检索单位可能无法进行检索。例如,国际申请涉及无需进行检索的技术主题(参见 PCT 细则第 39
条),或者说明书、权利要求或附图不够清楚以致于无法进行有意义的检索。在这些情况下,国际检索单位将作出不制作国际检索报告的声明。另外也存在国际检
索单位出具部分检索报告的情况,例如国际检索单位认为国际申请包含多项发明但申请人没有为检索这些额外发明支付附加检索费时。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
 
17)  什么是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 
对于每一份国际申请,国际检索单位将在制作国际检索报告的同时,根据检索报告结果就发明看起来是否符合专利性标准作出初步的、不具约束力的意见。该意见与国际
检索报告一起送交申请人和 WIPO。书面意见具体结合国际申请的内容,帮助申请人理解检索报告的结论,因而特别有助于申请人评估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而无需支付进一
步的国际初步审查费用。
申请人如果愿意,可针对书面意见向 WIPO 提交非正式意见。通过此方式,申请人即使不打算要求国际初步审查(参见第 22 问),也有机会对书面意见中的理由和结论作出
回应。
如果申请人不要求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将构成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 (IPRP(第 I 章)) 的基础,国际局(即 WIPO)将把该国际初步报告连同所收到
的任何非正式意见一起传送给希望收到此报告的 PCT 缔约国专利局。然而,如果申请人要求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则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通常将自动用作国际初步审查
单位(IPEA)的第一次书面意见,除非该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向 WIPO 作出了相反的通知。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第 I 章)的内容对专利局在国家阶段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
定也将非常有用,尤其对那些不进行实质审查的专利局更是如此。该报告将自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届满之后公开。
补充国际检索
18)  什么是 PCT 补充国际检索?
补充国际检索允许申请人除国际检索(“主国际检索”)之外请求进行一项或多项补充国际检索,由进行主国际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之外的其他国际检索单位进行。  
19)  什么是补充国际检索报告?
补充国际检索报告与主国际检索报告在内容和外观上大体相似,它包含一系列可能影响国际申请所要求保护发明的专利性的专利文献和其他技术文献。然而,该报告不会
重复引用已在国际检索报告中引述的文献,除非因为这些文献在与补充国际检索所发现的文献结合阅读时产生新的相关性而有必要引用。有时,补充国际检索报告中的解
释内容可能比主国际检索报告更加详细,这是因为与主国际检索不同,在作出补充国际检索报告时不制作书面意见,从而这些附加解释可有助于全面地理解所列出的参考
文献。  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20)  补充国际检索报告有何价值?补充国际检索报告可以扩大检索文献的语言和技术范围,因而能减少在国家阶段发现
新专利文献和其他技术文献的风险。
国际公布
21)  PCT 国际公布包括哪些内容?
自优先权日起 18 个月届满之后,若尚未撤回的话,WIPO 会很快将国际申请,连同国际检索报告一起,予以公布。PCT 国际申请在 PATENTSCOPE 上公布
(www.wipo.int/patentscope/search/en/structuredSearch.jsf),这是一个强大的完全可检索的数据库,其具有灵活的多语言界面和专门翻译工具,可帮助用户和公众
理解所公布专利申请的内容。 
国际初步审查
22)  什么是国际初步审查?
国际初步审查是对发明专利性进行的第二次评价,所使用的标准与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所依据的标准相同。如果申请人希望修改国际申请以克服检索报告中所列文献以
及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中所指出的缺陷,那么国际初步审查提供了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积极参与审查程序并可能影响审查员结论的唯一机会。申请人可以提交修改和争
辩,并且有权与审查员会晤。该程序完成后,将作出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IPRP 第 II章)。进行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初步审查单位(IPEA),即是上文提及的国际检索单位
(参见第 12 问)。对于某一具体的国际专利申请,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主管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你可以咨询受理局或者也可查阅《PCT 申请人指南》和《PCT 通讯》。 
23)  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第 II 章)有何价值? 
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第 II 章)将提供给申请人,同时抄送 WIPO,并由 WIPO 转送要求收到该报告的缔约国专利局。它含有每一项已检索权利要求是否符合国际专利性标准
的意见。该报告提供了更好的基础以供申请人评估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如果报告内容是正面的,申请人即有更强的依据以继续进入国家和地区专利局程序。是否授予专
利权由所进入国家阶段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自主决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供这些专利局参考,但对其无约束力。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国际阶段的其他一般性问题
24)  WIPO 在 PCT 中的作用是什么?
对于所提交的每一份 PCT 申请,WIPO 负责:
–  接收和保存所有申请文件;
–  进行形式审查;
–  在 WIPO 的在线数据库 PATENTSCOPE 上公布国际申请;
–  根据《条约》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 PCT 申请有关数据 
–  必要时将 PCT 申请及有关文件中的某些部分译成英文和/或法文;
–  向主管局和第三方传送文件;以及
–  根据请求,向主管局和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WIPO 还:
–  进行 PCT 体系的总体协调;
–  向现有的、新的和潜在的缔约国及其主管局提供帮助;
–  就如何在国家立法中实施 PCT 以及如何在缔约国专利局建立相关内部程序提供咨询意见;
–  出版《PCT 申请人指南》和《PCT 通讯》; 
–  通过 PCT 网站、网络培训班、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手段提供并传播 PCT 信息; 
–  组织并提供 PCT 研讨会和培训课程。
25)  谁使用 PCT?
世界上主要公司、研究机构和大学4
希望在国际上获得专利保护时,都使用 PCT。中小企业和发明者个人同样如此。《PCT 通讯》刊载有每年提交 PCT 申请最多的用户名单(参见 www.wipo.int/pct/en/newslett/index.jsp)。
26)  第三方能否查阅国际专利申请文档中的文件? 如可以,何时可查阅?
在国际公布(优先权日之后 18 个月)之前,未经申请人请求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查阅申请人的国际专利申请。如果申请人希望撤回申请(而且是在国际公布前要求撤
回),则不进行国际公布,因此第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查阅。但在国际公布进行的情况下,国际申请文档中的部分文件将随已公布的国际申请一起以电子形式公开。自优
先权日起 30 个月届满之后,其他大多数文件,包括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对书面意见的非正式意见以及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IPRP 第 II 章)或其翻译,也将在PATENTSCOPE 上公开。 
                                                     
4  如:中兴、松下、华为、夏普、博世、高通、丰田、LG 电子、飞利浦、爱立信、加州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德州大学系统、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以及韩国高等科技研究院。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阶段
27)  如何进入国家阶段? 
申请人只有在对是否以及在哪些国家继续国际申请作出决定之后,才必须满足进入国家阶段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缴纳国家费用,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提交申请的译文。对
大多数 PCT 缔约国专利局而言,这些步骤必须在自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届满之前完成。在进入国家阶段方面,可能还有一些其他要求—例如,指定当地代理人。关于进入国
家阶段的更多一般性信息,可查阅《PCT 申请人指南》;关于费用以及国家要求的具体信息,可查阅该《指南》中关于每一个 PCT 缔约国的国家章节。
28)  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将发生什么情况?
申请一旦进入国家阶段,有关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将开始处理以决定是否对你授予专利权。通过 PCT 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这些专利局可能进行的任何审查应该会变
得更为容易;你甚至可以在国家程序启动之前对申请中的权利要求作出必要的修改。通过可以作出进一步修改(及其专利性分析)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国家阶段审查会
得到进一步便利。
好处
29)  专利合作条约提供了哪些好处?
PCT 程序对申请人、专利局和普通公众有诸多好处:
(i)  比起不使用 PCT,申请人可以多获得至少 18 个月的时间,来考虑是否值得在外国寻求保护、在每一个外国委托当地代理人、准备必要的翻译以及支付国
家费用;
(ii)  只要国际申请符合 PCT 规定的形式要求,任何 PCT 缔约国的专利局在国家阶段处理中都不能以形式方面的理由予以驳回;
(iii)  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含有发明专利性的重要信息,为申请人决定如何采取下一步行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iv)  申请人有机会在可选的国际初步审查阶段修改国际申请,与审查员对话以对申请进行充分辩护,并且在各国家专利局处理之前使申请就绪。
(v)  国际申请附具的国际检索报告、书面意见以及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可以显著减少甚至免除国家阶段各专利局的检索和审查工作;
(vi)  在某些缔约国的国家阶段,如果其与担任国际检索单位的专利局之间缔有PCT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协议,申请人便有可能获得加快审查(参见
www.wipo.int/pct/en/filing/pct_pph.html)。 
(vii)  由于在公布每一份国际申请时,还同时公布国际检索报告,因此第三方对所要求保护发明的专利性可以有更好地了解;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PCT 常见问题解答
(viii)  对于申请人而言,在线国际公布使申请为全世界所了解。申请人还可通过PATENTSCOPE 突出其签订许可协议的意愿,从而有效实现广而告之、寻找潜
在被许可人的目的。
(ix)  申请人还可以节约用于通讯、邮寄和翻译等其他方面的费用,因为国际阶段所完成的工作在各国家局一般不再重复(例如,申请人只需提供一份优先权
文件副本,而无需提供多份副本)。
总而言之, PCT: 
–  让世界触手可及;
–  推迟了寻求国际专利保护涉及的主要成本;
–  为专利授权决定提供坚实的基础;
–  为世界上主要公司、研究机构和大学寻求国际专利保护时所普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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