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现有法律丛林中仍然存在的空白点,欧盟委员会已经采取了进一步的推进措施。于是,修订一项有关监管民事管辖权和监督国际法律关系下判决可执行性的法令被提上日程。相应的,作为“布鲁塞尔一号案(Brüssel I)”而已被获知的规则文件,其内容迄今为止都没有涉及通过法院判决的专利纠纷。
伴随着新游戏规则所需要的变革,相关规定应当精确解释哪些法院可以被纳入“统一专利法院”的条文中。此外要澄清的是,成员国、该项关于新法律机构的公约的缔约国、以及其余成员国之间,应当适用怎样的关系。
总体来说极具争议的欧盟单一专利的进程,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得很复杂,因为它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欧计划。由于规定减少相关专利申请文本的不同语言翻译版本,西班牙和意大利从一开始就反对该计划。在罗马做出让步的同时,今年3月马德里已经第二次将其意见提交给欧洲法院。
欧盟大多数成员国已经同意几家最重要的专利法院的选址,即中央法院设于法国巴黎,且在英国伦敦和德国慕尼黑设立两家分院。相关公约还必须被13个欧盟成员国纳入其国内法后才能生效,这些成员国中必须包括德国、英国和法国。因此,有专家怀疑管辖权规定是否能够按照计划如期从2014年开始生效。而且还有更进一步的根本性问题,即这项公约有可能违反了欧盟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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