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1.从银行的角度
首先,银行应当重新审视传统的
贷款理念,适应知识经济带来的变革,改变传统的放贷模式。一直以来,银行用传统的还款标准考察知识产权项目,使得很少有项目能够达到此标准,从而失去了一大批具有还贷能力的客户。因此,银行应当重新认识知识产权的价值特性,对知识产权贷款项目不再硬性要求第二还贷能力,建立新的审核标准。
其次,针对知识产权价值的特点,银行应当选择负责任、经验丰富的社会中介机构。将知识产权的专业判断交给社会中介机构,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利用中介机构的专业特点,解决知识产权放贷中的专业问题。利用中介机构不仅解决了银行在知识产权贷款中的难题,而且可以提高银行的业务效率,减少成本支出,筛选优质的产权客户。
再次,知识产权型企业已在我国得到迅猛发展,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名牌企业、软件业的发展,一大批高收益、低风险、稳定发展的知识产权型企业正需要银行的资金支持。可以预计,银行寻找优秀的知识产权项目,即具有良好第一还款能力的企业,创立一套新型的知识产权贷款模式,为我国企业提供一条简单、快捷的融资途经,将会得到一大批知识产权型的优质客户,赢得竞争优势。
2.从评估机构的角度
评估机构要努力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化解风险。银行与投资者有很大的不同。对于投资者而言,在公平市场中,一般是投资风险越大,得到的回报也越高,即投资者能够得到
风险溢金。但是对银行而言,它们只能取得固定的利息,而无法从项目所含的高收益获得额外的收益。所以,银行在贷款中格外关注风险控制的问题。
⑴ 控制主要风险点
具体而言,银行质押贷款前提下的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应当研究三项特征、三类影响因素。三个特征包括:知识产权的可转移性、变现性以及地域性。三项特征在具体操作中,除对传统业务知识产权价值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外,还应考虑额外的价值影响因素。我们应当把这三方面作为风险点,特别予以关注,从而控制评估的风险。在这里,我对这三项特征稍加解释。
变现性不言而喻。可转移性是指专利技术作为人类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技术商品,它可以以所有权转让或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与受让方进行技术贸易,这是产生专利技术评估的基础。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法一般只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却失去效力。
从国际上看,尽管《国际评估准则》和新巴塞尔资本协定的补充文件对贷款价值进行了相关界定,但基本上是专门针对房地产抵押的,专利质押贷款价值应借鉴房地产抵押贷款和研究专利资产自身的其他特点来确定。
银行质押贷款下的知识产权评估与传统业务相比,其中最显著的区别在于,银行关注的不仅是质押的知识产权未来最有可能实现的价值,这体现了在正常经营下企业的偿债能力;银行更关注知识产权的变现能力。
⑵ 在评估过程中,还有三类因素对银行质押贷款下的知识产权价值产生影响,也应关注
①法律因素
除了常规的知识产权评估中应注重的保护范围、法律状态及知识产权类型等因素的分析外,在银行质押贷款前提下,评估师还应关注以下因素的影响。
a.质押物在质押日的权属及有效性。以专利为例,众所周知,专利证书仅记载授予专利权时的状态,对于随后发生的权属变化、许可他人使用及有效性变化,均没有反映。连城评估有限公司在实践中,就曾遇到专利权人因不了解各种许可方式的区别,已将委估对象以独占方式许可他人并收取了全额转让费用。虽然该专利权人仍享有委估专利,但就质押贷款而言,已经无法继续进行。
b.质押物权利的稳定性。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因未经实质性审查,其权利是不稳定的。评估师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新颖性检索报告,以确保质押物权利的稳定性。商标权利的稳定性相对要高一些,但也要关注商标权的变化。
c.一个产品的若干核心技术由不同权利人控制的情况,评估师应给予关注。由于拟质押物无法单独形成产品且借款人无权处置同一集团公司下属的其他经济实体拥有的专利,而严重影响到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从而影响其价值。因此,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对质押物价值的影响。
此外,对银行质押贷款前提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过程中,评估师还应注意拟质押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权利纠纷及
专利无效等事项、是否必须与专有技术相结合使用,以及质押期间的专利年费或商标续展费的交付是否有构成权利法律风险等因素。
②专利技术因素、商标维护因素
与一般评估业务不同,在银行质押贷款前提下,银行一般仅针对成熟的专利技术及商标等开展信贷业务。对于研发阶段的专利技术,由于风险较高,一般不会给予信贷。但有些研发阶段的专利技术由于具有较高的价值,对未来的变现能力可以预计,在充分研究其风险后,也可以进行质押贷款。下面说明技术因素(对于商标而言为商标维护因素),对银行质押贷款前提下知识产权价值的影响。
a.产品获利能力与质押物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知识产权的价值是通过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获利实现的。连城评估有限公司经过多年实践总结出一套数学模型,通过对质押物多种特性的分析,用于确定质押物与产品获利能力之间的定性定量关系。如厦门某服饰公司是一家制造女士手袋的公司,该公司既无工厂,也无销售队伍,然而,在短短三年时间里,该公司的销售收入从几百万元,迅速发展到上亿元。通过连城评估人员的深入分析,了解到该公司采用了皮尔·卡丹式的品牌营运模式,商标是该企业盈利最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资产。结合该商标的特性,运用上述的数学模型,最终确定了质押物与企业产品获利间的定性关系。
b.替代技术对委估对象价值的影响。在连城评估有限公司开展银行质押贷款评估的实际工作中体会到,对替代技术进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评估师通过运用专利地图及自己研发的技术趋势分析软件等,对拟质押的专利技术的替代技术出现的可能性进行分析,从而对其质押期间可能出现的价值变化进行判断。
③经济因素
对于银行质押贷款前提下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应适用谨慎原则,仅根据拟质押物的现实应用进行测算,对于未来潜在的可能应用,应不计入其价值。此外,评估师还应关注以下事项。
a.质押物所涉及产品的财务数据与企业整体财务数据的分割。如山东某造纸厂拥有一项专利技术,使该企业每年节省几百万元的“三废”处理费用。当该企业向当地银行以此专利技术作为质押物提出贷款时,让银行感到困惑的是,企业拥有的技术价值,如何与企业自身的价值分解,从而使该质押物成为能够独立处置的质押物。连城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该造纸厂的生产工艺及流程深入了解后,确定该技术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对企业运营成本的节约,据此将该
技术价值与企业价值进行剥离,最终确定质押物的价值。
b.折现率的选取。另外,对银行质押贷款前提下的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在进行收益期限的选取时,评估师还应考虑贷款期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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