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职务作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归作者享有,但是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该作品。同时,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可见,一般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而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和两年的专有使用权。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在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单位享有,署名权由作者享有。这是因为,这类职务作品的创作必须借助于单位的资金、设备、技术资料,并且作品一旦发生错误造成经济损失也需由单位来承担。因此,由单位来享有著作权,可以平衡双方的利益。而由于署名权是一项人身权利,不具备任何财产性质,同时作者是职务作品的事实创作者,法律因而规定署名权归作者享有。